中國臺灣網11月28日消息 據臺灣《聯合報》報道,馬英九大姐馬以南不滿《壹周刊》第619期登載《馬以南卷入太極雙星案》,引發馬家人當“門神”的爭議,4月8日馬以南向士林地院提起控告,刑事部分控告《壹周刊》涉嫌加重誹謗,民事部分求償名譽損失1000萬元(新臺幣,下同)。地院民事庭昨(27)日宣判,香港商壹傳媒公司、《壹周刊》總編輯邱銘輝等人共須賠償60萬元,可以上訴。
  士院指出,《壹周刊》未合理查證,撰稿記者聲稱信息是從“檢調那邊聽來的”,但不提供消息來源。文內也未平衡報道,當時雖向馬以南求證,不過僅提到她否認,她認為不實之處卻未刊載。
  《壹周刊》報道太極雙星金主程宏道疑透過市議員賴素如,與馬以南搭上線,由馬以南向達欣工程副董事長王人治商借辦公室,協助營造太極雙星團隊實力雄厚假象。
  馬以南認為因身為馬英九大姐,身份特殊,無形中成為焦點,但不能成為某些媒體創造發行量或收視率的藉口。馬以南也控告邱銘輝等5人加重誹謗,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。(中國臺灣網 朱煉)  (原標題:指馬英九大姐卷入雙星案 民事部分壹傳媒判賠60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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