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張德江說 今年從法律制度上推動和落實改革舉措
  國際在線消息:據新華社電,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3月9日上午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說,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要求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總體部署,其中許多改革舉措涉及人大立法工作。全國人大常委會要圍繞“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,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”的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,堅持把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更好結合起來,抓緊制定和修改同全面深化改革相關的法律,從法律制度上推動和落實改革舉措,充分發揮立法在引領、推動和保障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。
  貫徹全面深化改革精神,修改預算法,改進預算管理制度,實施全面規範、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;修改行政訴訟法、行政覆議法,健全行政訴訟案件、行政覆議案件審理機制,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,健全暢通有序的權益保障機制;修改環境保護法、大氣污染防治法,完善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,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、損害賠償制度、責任追究制度。列入今年常委會立法工作計劃的項目還有:修改立法法、食品安全法、安全生產法、證券法、廣告法、軍事設施保護法、教育法等;制定資產評估法、航道法、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、期貨法、糧食法、中醫葯法等。
  中央部署的相關改革舉措,需要制定、修改法律或得到法律授權的,要加強研究、儘快啟動,適時安排審議,確保重大改革於法有據、有序進行。按照既要穩妥又要主動的原則,加強立法工作組織協調,積極督促有關方面抓緊法律草案起草工作;對法律關係比較複雜、分歧意見較大的法律草案,要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係,妥善解決重點難點問題,有效防止部門利益法制化和地方保護。加強法律解釋工作,促進法律的正確有效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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